<P>(节选)<br>
<P><STRONG>新闻回顾:《主持人行业自律公约》矛头直指“港台腔”</STRONG> </P>
<P>8月,来自全国各地近200名到京“脱俗”的主持人联名签署的《主持人行业自律公约》,9月10日广电总局发出了关于批转了此自律公约,令自律公约变成一纸政令,公约中“不模仿港台腔,不得模仿地域音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语”的问题成为了重点。 <br>
<P>为了刹住发嗲的风气,《主持人行业自律公约》要求“除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普通话,不模仿港台腔及其表达方式。”而且,主持人随意夹带外语、用方言播报的现象也在明令禁止的范畴之内,“不模仿地域音及其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口音、语调、粗俗语言、俚语、行话,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语。”另外,《公约》还要求主持人外形上要有所禁忌,如服饰、发型、化妆、声音、举止要与节目(栏目)定位相协调,大方得体,拒绝媚俗。 <br>
<P>在禁止港台腔的明令出台之前,国家广电总局对主持行业的规范一向很明确,央视对主持人纪律要求也相当细致,但是鉴于这两年主持行业问题有增无减,《公约》还公布了严格的惩处措施,比如,“遵守公约方能取得中国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作品奖暨‘金话筒奖’参评资格”,如果违反《公约》,“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将予以通报,并终止其中国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作品奖暨‘金话筒奖’入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协会将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播音主持岗位资格”。 <br>
<P>事实上,当人们试图在脑海里搜索“愈演愈烈”的港台腔时,李湘的大名立刻闪过,虽然被幽默地封为“神州第一嗲”的她好久以前已经鸣过冤,但央视的刀子还是无情地刺向了她,鲜血还溅在何炅、李霞等褒贬不一的名嘴身上。 </P>
<P><FONT color=#006699><STRONG>何老师在2000年就以高分通过了普通话考级,获得了一级甲等。<br></STRONG> ****小月</FONT></P>
[此贴子已经被月白于2005-10-27 0:19:1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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