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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虛寂

这是只是属于我们的快乐店 (更新:附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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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凌晨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12-8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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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这是我们的快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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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9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们的回复呢

一起守护这个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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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额,那篇在微博上分享老何文字的图片是有快乐店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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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
这是属于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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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1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樱空星轨 的帖子

是吗?
原来我误会了。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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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1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家跟我家一样,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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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1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看到你发的简体

是说那篇有气质的生活么?
那个是特殊的,不违背规定。

交流店,版主管理很难,还得靠大家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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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1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交流店里有点混乱,是有人恶意还是怎么地,想把这种具有指导性的帖子顶在上面,每个人都注意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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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1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艾翼 的帖子

刚刚看到了樱空斑竹的回复,
知道是我错了。
所以,我附了一个道歉的声明了。


嘿,没想到有人注意到我呢。
有某种原因,所以就多打简体了。
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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