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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玲、王冰玲,咱没记错吧 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叫你疯 话说我这人不是特别喜欢去看别人的日记 但我喜欢看一些让人有感触的文字 有故事的人才会写出好的文字 还是看你自己吧 想写就写 想停就停 还记得孙燕姿 ... 囧鱼 发表于 2009-8-12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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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喜欢、又何必在乎别人的说法、 你不是说、你是公主、 那就骄傲的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做自己喜欢的事、做喜欢的自己、 炅~牛 发表于 2009-8-13 01:27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就是像宝贝们说的坚持自己好了 LOVE炅~菡 发表于 2009-8-13 07:51
若内心真的希望。 就真实地去做吧。 只要是真心付出, 所有人都会支持。 疯要加油、 继续你的骄傲吧、 与炅共乐 发表于 2009-8-13 09:10
疯疯姐姐 我继续了 你的苦衷,我懂! 不过,水吧报道帖,我会一直去! 星心淼 发表于 2009-8-13 11:28
继续啊 没有理由放弃 不是吗 如果真的不想写 宝贝们也不会勉强的 不过还是希望你可以继续! 爱炅胖 发表于 2009-8-13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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