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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8] 李湘回应离婚事件众多流言[节选] 转自: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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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8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编者按

    “在朋友和家人面前我不会改变,我还是那个李湘……我想我还要更勇敢一点,不要去躲。”

    自从通过本报和个人博客公布离婚的消息,有关李湘的流言不断。昨日,李湘回长参加超级歌会,并再次接受本报采访,向记者坦露现在的心境。

    对过去,不后悔;对未来,不迷茫。这个敢做敢当,高调依旧的话题主持人在流言面前选择了坚强和自信。

    专题采写/本报记者侯检

转型

    做老板,杨澜是榜样

    李湘的快乐星公司已经开始装修;新的节目也在紧锣密鼓进行;包括准备参与几部的电视剧与电影的投资与制作。在自己的博客里,李湘希望大家关注她、这个小女人的大变化。

    记者:虽然这几年很多传闻伴随着你,但不可否认你依旧是内地的综艺女王,怎么看待这个称号?觉得现在有改变吗?

    李湘:刚开始别人这么说我我会高兴得睡不着,现在我则有压力,怕自己对不住这个称号。我尽努力就够了,有些东西不能强求。改变是会有一些的。李湘不可能到五十岁还是一姐吧?炅炅曾经给我发过一条信息,说“一定要对自己好一些,有我们在你身边”,我可能以前对自己不够好。

    记者:怎么想到做老板?是想试着转型还是为以后做退路?会不会想像杨澜一样做大产业?

    李湘:当了几年老板了,其实这两年一直在做,只是没有告诉大家。我们公司有很多优秀的人才,是一个团队在做。现在有一个大财团来支持我们公司,有了他们的支持我们可以朝更多领域发展。但我不会放弃主持,我就喜欢干这个,哪怕没有一分钱我都愿意。至于做老板我没有这么大的野心,只是尽最大努力,让更多优秀的人来我们公司。杨澜姐是我的榜样,如果能像她那样真的会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她是我的前辈,我会向她讨教讨教经验。


[ 本帖最后由 快乐朦胧 于 2006-11-28 21: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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