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 发表于 2008-4-20 19:19

写得很好···
只是这个题目有点···

空杯不见了 发表于 2008-4-20 19:55

这篇文字让宝贝的男朋友看到恐怕会对何老师不利吧
哈哈
写的不错呢

ly8863 发表于 2008-4-20 20:31

幻落 发表于 2008-4-21 08:46

原帖由 空杯不见了 于 2008-4-20 19:55 发表 http://hejiong.ifensi.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篇文字让宝贝的男朋友看到恐怕会对何老师不利吧
哈哈
写的不错呢

没有关系,我现在还没有男朋友,因为才高一妈妈不让哦,就算有也不怕呵呵

宝宝的神话 发表于 2008-4-21 09:28

写的不错哦
不过题目实在让我吓了一跳!

小来女神 发表于 2008-4-21 09:31

e ....爱一个人是很痛苦的~~可以理解~~

某某 发表于 2008-4-21 15:11

写的太好了,加油

叶子片片 发表于 2008-4-21 17:14

写的真好,永远守护着我们的何老师,有你真幸福

永炅 发表于 2008-4-21 17:19

喜欢一个人其实并不荒唐,当然也一定有原因,有理由!
只是,这些所谓的原因和理由早已不那么重要啦!
对吗?

幻落 发表于 2008-4-25 08:02

原帖由 永炅 于 2008-4-21 17:19 发表 http://hejiong.onezone.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喜欢一个人其实并不荒唐,当然也一定有原因,有理由!
只是,这些所谓的原因和理由早已不那么重要啦!
对吗?说的对,理由是用来解释别人的疑问,而现在的我们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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