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
发表于 2008-4-20 19:19
写得很好···
只是这个题目有点···
空杯不见了
发表于 2008-4-20 19:55
这篇文字让宝贝的男朋友看到恐怕会对何老师不利吧
哈哈
写的不错呢
ly8863
发表于 2008-4-20 20:31
幻落
发表于 2008-4-21 08:46
原帖由 空杯不见了 于 2008-4-20 19:55 发表 http://hejiong.ifensi.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篇文字让宝贝的男朋友看到恐怕会对何老师不利吧
哈哈
写的不错呢
没有关系,我现在还没有男朋友,因为才高一妈妈不让哦,就算有也不怕呵呵
宝宝的神话
发表于 2008-4-21 09:28
写的不错哦
不过题目实在让我吓了一跳!
小来女神
发表于 2008-4-21 09:31
e ....爱一个人是很痛苦的~~可以理解~~
某某
发表于 2008-4-21 15:11
写的太好了,加油
叶子片片
发表于 2008-4-21 17:14
写的真好,永远守护着我们的何老师,有你真幸福
永炅
发表于 2008-4-21 17:19
喜欢一个人其实并不荒唐,当然也一定有原因,有理由!
只是,这些所谓的原因和理由早已不那么重要啦!
对吗?
幻落
发表于 2008-4-25 08:02
原帖由 永炅 于 2008-4-21 17:19 发表 http://hejiong.onezone.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喜欢一个人其实并不荒唐,当然也一定有原因,有理由!
只是,这些所谓的原因和理由早已不那么重要啦!
对吗?说的对,理由是用来解释别人的疑问,而现在的我们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