綄渼↘炅☆悦
发表于 2010-5-31 14:42
饮风沉醉
发表于 2010-5-31 14:56
楼主赞你一个
说的太对了
支持老大
艾翼
发表于 2010-5-31 15:25
本帖最后由 艾翼 于 2010-5-31 16:02 编辑
虽然我们都知道
但这帖发快乐店不大好
不值得占据快乐店的地盘
我心随炅动 发表于 2010-5-31 13:30 http://www.hejion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梅子姐。
我错了。真的不该发在店里的。不值得。
中午邻居看《非》的视频,声音还特别大,加上又想起前些天成堆的投票网站,莫名其妙地扯进老大,越想就越生气。就……
斑斑删了吧
艾翼
发表于 2010-5-31 15:36
回复 8# 永远……炅
从第一次那烂节目收视超过“大本营”开始,到后来每一次“扰民”节目叫嚣,我都记得要宽容大度,都忍着……
原谅偶, 这次是真的忍无可忍了……
二九
发表于 2010-5-31 15:42
309352461
发表于 2010-5-31 15:52
花儿炅
发表于 2010-5-31 16:02
艾翼
发表于 2010-5-31 16:04
回复 15# 二九
抄也不会抄。辱了我们一个“诚”字
紫薇千秋
发表于 2010-5-31 16:05
知道不能比你还发这样的帖子,老大看到多难过,有些事情,装在心里就好了。
艾翼
发表于 2010-5-31 16:08
回复 19# 紫薇千秋
知道错了。。可千万别被他看到……斑斑快点过来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