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人节,,,那个疼痛的玩笑
一我在未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乘飞机赶往了广州。我只是想给李末一个惊喜。
其实广州于福州之间的距离并不远,飞机滑行不过一小时零五分钟。可爱人不在身边,对于我便是咫尺天涯。我跑去了广州一个叫晓港的街道,而我心爱的人,正住在那里。
李末看到我的时候,惊喜异常。他是个长相不错的男人。有着重情义的厚嘴唇,很英俊的剑眉。比我大一岁的他。有着一份相当稳定的工作。他在广州一家船务公司担任CEO的服务。他每天都在忙碌。不停的忙碌。这两年,航运业越发繁荣茂盛起来,而他的钱包也随之鼓起。那天我看到的他,像朵吸吮了足够养分而饱满盛开的花。那样的阳光灿烂。
久未相见的我们像两只抵死缠绵的鱼。。。。
第二天李末上班,我把衣柜里的所有衣服都拿出来晒。老大不小了,我的开始努力学习做个贤妻良母。只是一抬头,迎着阳光,我就看见了衬衣上的口红印。
二
从广州回来,我还不敢相信这样一个事实。沾有艳丽口红的衬衫,像只胜利的旗帜在阳光下飘摇。
我忍不住抽了自己一个耳光,引得落人纷纷同情地看着我,结果越加证明我不是在做梦。原来俩个城市的爱情,真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二零零六年的四月一日,成了我刻骨铭心的日子。在临行前,我歇斯底里地将那些衣服都撕成了布条。
李末的电话锲而不舍的打来。我很干脆的吧手机卡退了出来。随手扔出了窗外。至于我租房内的电话,我将话筒拿起来,放在了一边。
我决定要找个情人,找一个比李末更优秀的情人。我认定只有这样,我才会觉得谁也不欠谁的。
我选中的那个男人是和我同行是个记者。据说他喜欢说
什么东西 怎么就没有了?下文呢? 不好意思啊,,下文我不会写了。。哈哈。 这个文章看到了过了,可惜忘记了在哪里看到了
啊?
还没好吧???晕~ ~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