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职业粉丝
说过如此单纯而“有爱”的菜鸟,让我们看看那些无爱的职业粉丝。什么叫职业粉丝?不是说他们做粉丝已经到了很“铁杆”的程度,天天围着“偶像”转(这种人当然有),而是他们并不在乎需要自己给予欢呼的那个艺人是谁,只要有人以特定的方式(比如给钱)让他这么做。职业粉丝的出现,不知道是他们自己的幸运,还是艺人的不幸。但可以确定的是,文化娱乐市场很不幸。
通常职业粉丝分以下两种:
主办方工作人员。这种人是临时的,除非自己公司需要,他们不会去做职业粉丝。每当演唱会、签售会、歌友会……如果主办方对所请的艺人没有太多的信心,活动现场往往会活跃着一群或明或暗的“托儿”,他们也许是完全免费的,也许有些许补助,但他们起到的作用无疑是负面的,因为他们还不够职业,不懂如何助威,只是去充个数瞧个热闹而已,或许我们可以宽容点看这些人:凑热闹是人的天性,何必指责这些做了“托儿”而不一定有那意识的人呢?
职业化的职业粉丝。这种人或许本身是甲的真粉,同时是乙、丙、丁……的职业粉丝,或许他完全不是粉丝,而是100%当作了一种职业。这都无所谓,关键是他们都拿了钱。拿人钱财,替人助威,是他们的“职业道德”。通常那些不被认为有粉丝的艺人忽然有很多人捧场,那意味着到场的一定有为数不少的职业粉丝。由于这些人本身熟悉粉丝团的运作方式,呵呵,他们会在呐喊助威上多出很多的花样,而且或许比真正的粉丝叫得更凶、走得更远,因为他们无所顾忌,通常会把艺人当作一次性消费对象——这次够花俏拿钱多就够了,管他娘下次人家怎么看这倒霉艺人呢——但是我们都知道,有心,才能做好,职业粉丝本质上只是为了一点报酬,所以不可能真的做得很好。在一场艺人众多的活动中,他们往往要承担好几个角色,所以漏洞百出,他们会送走了甲又开始对乙欢呼,这种人再卖力,都只能适得其反。其实跟职业完全一样,当你对你的工作对象完全没热情的时候,你可以做,但是绝对做不到最好。
你真的可以“职业”到骗自己爱上这个职业么?
不可能。如果可能,那么世界上就不会有FANS。“饭”是一种很奇妙的情感,它跟“饭”的对象的水平、相貌、人品、受欢迎程度其实没有太多直接的关系。爱就爱了,虽然也许仅仅只有那一刻而已,这才是FANS的真意。
不过,真的不需要过多指责职业粉丝,毕竟拿钱办事并不丢人,何况当生存出现问题的时候,做点出格的事也值得谅解。所以,相比起来,他们比伪粉丝可爱多了,毕竟他们还有“职业道德”。
呵呵,PS一句,看过《疯狂粉丝王》吗?那个导演,那个剧组,绝对不知道什么是粉丝。别的电影都要体验生活,这电影没有生活,所以注定要烂。
二十一、因为自我,所以死忠
一般人可以容忍职业粉丝,但是FANS不会容忍,因为他们都强调对“偶像”的“忠心”,这是为什么呢?
这要从“偶像”为什么会变成“偶像”说起。人的一生受三大感情所累,要对亲情、友情、爱情负责,要忠于这三大感情,说到底是受社会责任的制约,FANS之情则不然,因为没有人强迫你要爱某个陌生人。FANS之爱是自由的,可以自由加入,也可以自由退出,没有人要你发誓,也没有人要你证明,很多人随着年纪和阅历的增长,换了“偶像”,或者不再做FANS,但只要他不倒打一耙去诋毁以前的“偶像”,便不会有人指责他,因为用感情去绑架一个人容易,真正改变他的心意却很难,所以选择爱与不爱某个“偶像”,全然在于自己怎么想。
“偶像”这个词非常不确切,因为它只体现了“FANS现象”中的一点,也就是歇斯底里的那个层面,但由于没有更确切的词来代替,所以我始终用了引号。有一点必须指出,“偶像”有“唯心”的嫌疑,人们通常认为,“偶像崇拜”是客观唯心,因为崇拜对象来自外界,但是,我认为那是信仰不自由的时代的产物。
事实上,“饭”由心生,做FANS,常常是遇到“饭”的那个人之前就注定了的事。他们注定喜欢的那个人,是自己的影子,是自己优点的最大化,也是自己青春的防腐剂,其实谁不想找到这样一个影子呢?不止是那些狂热于电影电视和流行音乐的人们,即使是对FANS不屑一顾的人也不免如此,人这一辈子,若是什么都不沉溺,才是真正的可悲、可怕。
如此说来,现代明星“偶像”反映的其实便是FANS本身,“偶像”是镜子,FANS在“偶像”那里照见了未来的自己,所以才可能照着对方的样子塑造自己,显然,如果自己不欣赏对方的生活态度,不觉得他是对的,谁会喜欢上对方呢?那不是自己找别扭吗?
每个FANS团体自有特定的集体性格,所以“有什么样的明星,就有什么样的FANS”,一堆国籍、性别、年龄、民族、性格不同的人同时爱上某个明星,他们之间肯定有共同点,至不济也可以惺惺相惜,所以FANS常常可以共享,吃醋与妒嫉也会存在,但不是常态。不过,这不能证明FANS就比常人高明或愚笨。他们只可能比一般人更自我,或者对事物有些“不正常”的看法,但那与道德无关,与智商无关,跟外界无关,甚至,跟明星也无关。
对FANS来说,所谓“死忠”,也不过是死心塌地地“忠于自己”,而“别人”显然并不是真正的自己,所以有时候要懂得适时抽身,甚至偶尔劈腿,才会有更加丰富充实的生活。
归根结底,哪个人最爱的不是自己?老马说,自私是人的本性。力宏说,爱你就等于爱自己。
呵呵,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做不做FANS,可以稍微自私一点,但一定要完全自爱。人都有一天会长大,也许会觉得自己以前很幼稚很单纯,但还是会怀着美好的心态去想念那幼稚而单纯的经历。
二十二、什么是FANS
当当当当,绕了大半天,终于回到“什么是FANS”这个命题了。这一节很长,我分小节来解释。
因为只有极端行为才能产生新闻效应,而娱乐版的底线总是最低的,媒体甚至可以为了“效果”而放弃底线,因此,我们常常误解和夸大了事实。其实,追星本身并不必然导致恶果,就像满社会版都是犯罪,而现实里还是规矩人更多一样。
在中国,FANS无疑有成千上万,因为“偶像”多,人口也多,有人说中国FANS已经到达了上亿,这显然是不了解FANS的人在危言耸听,有好事者更把FANS分成了四个级别,这对我来说,唯一的意义是,又让我看到了一个不了解FANS的人。
(一)大众视角里的FANS
1、菜鸟级FANS
[原文:此系入门级别。处于此级别的FANS明显修炼不够,容易被虚浮表象魅惑,随波逐流人云亦云。今天为这个星星欣喜疯狂,明天又追在另一个星星后面如痴如狂。他们被娱乐圈的流行风吹得东倒西歪,完全没有坚定的立场,充其量只能算个“伪追星族”。菜鸟FANS是结盟的好对象却是FANS阵营值得拉拢的一类人:不仅因为他们有发展为铁杆FANS的潜质,更因为他们蠢蠢欲动的激情和近乎疯狂的尖叫是如此炽烈和单纯。]
辨析:既承认这个级别属于“伪追星族”,又认定他们是FANS,简直是自打嘴巴。我以为,这里所描述的便是“追星族”,只有“见一个爱一个”的表象,不管真伪,都只是追星族而已,而追星族,恰恰是FANS嗤之以鼻的对象。因为做FANS,见异思迁是很危险的,这就跟爱情一样,没有忠诚度,哪里来的真爱情呢?国人一向爱看热闹,哪里热闹哪里跟,追星族,充其量是一种比较新鲜的爱看热闹的人而已。
2、大虾级FANS
[原文:大虾属于理智型FANS。面对满天星星,他们不易头脑发热,而是通过思考对比选择自己的偶像。因欣赏而喜欢,因喜欢而尊重,“动乎情而止乎礼”,这就是“大虾风范”。他们不会为追星而废寝忘食,在遇到更重要的事情时能迅速抽身而退。一场演唱会上,最安静的往往是大虾级FANS。他们静静地聆听,尽情地享受。曲终人散时也没有悲伤不会狂热,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一场止于娱乐的狂欢,而生活还将继续。]
辨析:FANS确乎需要大虾风范,需要懂得取舍,才不会给家庭与社会带来困扰,但是行动上做了理智的选择,并不代表内心就不纠结。有时候,放弃乃是为了以后更好地去争取。在FANS心里,根本没有比支持偶像更重要的事(当然,有同等重要的事),就像一个人再忙,也有权利去追求爱情一样。之所以有时候选择放弃去看现场,无非因为他可以有更好的方式去支持所爱的人。
也可以这么说,世上有厚积薄发的FANS,却根本没有所谓“理智”的FANS。平时大家选择努力工作,一旦喜欢的那个人到了,才有底气去请假,这样难道不是冷静吗?但是,真的是所谓的“理智”吗?大家见过喜欢在演唱会前后跳槽的人吧?呵呵,我见过。
这也可以印证另一个事实:FANS不是口头上的,很多情况下,FANS是不愿意别人提到“偶像”的,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3、老鸟级FANS
[原文:老鸟FANS往往是明星FANS团的中坚力量。他们对自己偶像的爱专注而持久,丝毫不受诱惑动摇。他们每天都要访问偶像的BBS或者个人网站,认真灌水,热情回答新手提问,积极沟通明星与歌迷(影迷)。他们卧室的墙上悬挂着偶像的超大精美海报,柜子里收集着偶像的所有正版大牒。他们把偶像当作自己的家人,熟悉他(她)的性情爱好,了解他(她)的一举一动,心系偶像的快乐与悲伤。老鸟级FANS需要非凡的修炼,非性情中人达不到这个境界。]
辨析:这说得比较靠谱,FANS中确实有这么一种人,但是,以上提到的内容只不过是FANS基本功而已。比如说访问网站、回帖、买正版(现在正版比盗版还便宜,不稀罕了吧?FANS买原版比较多,如果他的“偶像”不是内地人士的话)之类,由于网络的发达,渠道的畅通,这些是新手亦可轻易办到的,并不需要特别的修炼,说“老鸟”才如此,未免太低估铁杆了吧!
归纳者似乎对这类人颇有赞叹和欣赏之意,所以才说“非性情中人达不到这个境界”,但其实所有的FANS都是性情中人,否则怎么可能是FANS呢?
4、骨灰级FANS
[原文:此级别在网络游戏中为炉火纯青的高手,在此却列为走火入魔型。经验不足的菜鸟和过于专注的老鸟最易发展成骨灰级FANS。其特征为两眼充血,狂躁不安,喜怒无常,且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其生活失去常态,将追星作为自己的唯一职业,每天就是孜孜不倦的灌水、灌水,为自己的偶像摇旗呐喊。当有不利于偶像的言论出现,他们会第一时间跟帖反驳,甚至不惜语言暴力。他们节衣缩食打飞的追随偶像的身影,为偶像情绪失控,大哭大闹,甚至伤害自己的身体。]
辨析:我觉得这个级别指代的好像是那种一天不上天涯就失魂落魄的人士,但请问这些人士,你们是因为天涯是“偶像”才这么做的么?
让我说,这只是一种生活习惯,与“饭”无关。
其实,真正的FANS在门户网站总是沉默的,因为他不会为了看到别人的一万句“好”而冒“偶像”被说一句“不好”的危险,可说是自己孩子自己疼,也可以说是敝帚自珍,总之家里事拉出去说,不是心理阴暗,就是动机不纯。
因为灌水成性的“FANS”只是嘴上追星,不会导致家庭和工作上的困扰,不会造成经济危机,比“追星族”要安全得多,因此如果一定要给这些人取一个名字,叫他们“HC团”或许更确切些。
当然,这些HC里头有很多是真正的FANS,但是他不会拿出那个“最爱”来晾给别人看,通常只会津津乐道于自己的劈腿对象,这就涉及到了另一个现象,就是劈腿。
爱情与FANS之爱的区别就在于,爱情虽然很难持久,但是总有婚姻或者道德来约束,而在FANS的领域,“红杏出墙”并无不妥,因为总不能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那就真的失去了娱乐的意义,更无所谓榜样的力量,很容易陷入自闭与妄想之中,见不到“偶像”的缺点,见不得别人任何的反对意见,见不得别的明星好,这不是忠诚度的体现,一个人的话,是偏执,一群人都如此,则是集体性歇斯底里了。
有句挺俗的话,最适合爱劈腿的FANS,“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其实在FANS那里,红旗倒了也没关系,毕竟跟失恋不同,这种感情一旦放弃了,留下的却大多是美好的回忆。
对了,PS一下,针对真FANS,我只提“境界”,且无高低之别,却不提“资历”和“级别”,因为“饭”一个人是无所谓资历和级别的。
(二)FANS的表现与三种境界
呵呵,很多同学说我对于FANS的定义诠释得还不错,呵呵,其实,还远远没有到下定义的时候,那么,现在,针对一般人视角中的FANS,我对应地写一个真正FANS的表现和“饭”的“境界”。说之前我要再次强调,因为感情都是同样的感情,只有先后之别,没有高低之分,所以我即将分析的表现和“境界”皆无高低、好坏之分,欢迎收看,谢谢理解!
1.“饭”能改变食性。这要分三部分来说:
(1)FANS把“偶像”当饭吃。不知这里的FANS有没有同感,通常FANS把花在“偶像”身上的钱看做“生活费”或“饭费”,我想这就是“饭”的来历。我们会把一般的业余爱好当作佐餐或者零食,而FANS却把“偶像”当作“正餐”,所以,跑去指责FANS乱花钱,即使他真的很奢侈,他还是会用不解的眼光看着你:我这是在吃饭呀!有什么奢侈不奢侈的。
(2)FANS对食物的欲望很低。这很无奈,因为FANS一边被指责“奢侈”,一边在“挨饿”,呵呵。一旦“偶像”出新作或有演唱会,FANS,特别是没有经济能力的那些,必然会想法子节衣缩食,其结果是,FANS不仅对美食较少欲望(一份牛排意味着半张碟,而不是几十块钱,这是FANS的逻辑),甚至可以为了省钱改变自己,有南方小孩就因为米配菜比较贵而改为只啃馒头——我想南方的同学知道这需要怎样的决心。另一方面,FANS觉得艰苦生活中自有乐趣,因为那很有成就感——所以我实在说,说FANS不懂事或奢侈,可能是看走了眼。
(3)FANS对食物的要求很高。既然欲望低,怎么又要求高呢?其实,食物也被视为明星周边物品之一,明星的食性、言论、代言情况绝对能影响FANS。通常明星喜欢吃的、代言过的、有其家乡特色的食物对FANS来说有不同的意义,他们不一定刻意这么想,但是绝对会受影响,所以,知道为什么明星爱开饭店了吧?
在这里要解释一下,我想一般人都可以理解,人都爱买自己喜欢的人代言的东西,不买讨厌的人代言的东西,所以才有明星代言这种事,但是FANS的特点就是之于别人觉得做不做无所谓的事,他们却觉得关乎“忠心”,因此会自觉地“买与不买”,并且表现得异常突出。不止食物,明星代言过的、喜欢的、用过的任何东西,FANS都有特别的感觉,同理,他们会对赞助过演唱会的、请过明星代言的、请过明星演出的企业有特别的感觉,虽然不一定是好感。
2.不仅是食性,FANS一切习性都有可能因为“偶像”而改变,换言之,喜欢“他”乃是渗透到FANS性格里的事,虽不是“一日不可无此君”,但这种感觉绝对跟吃饭穿衣一样平凡而重要。他们喜欢说,某人去过某地,所以这个曾经陌生的地方对我来说有了意义。所以,明星出生的地方、祖籍、去过的城市、喜欢的国家、下榻过的酒店、唱过的体育场、拍过MV的地方、吃过的饭店、参与过的节目或各种文化节……即使以后跟他无关,照样会给FANS特别的感觉。“明星去过的厕所”被拿出来炒作,虽然可笑,却也事出有因。
说点题外话,还记得《小王子》吧!小王子爱他的玫瑰,虽然她很骄傲,因为那是“他的玫瑰”,即使他见到一个拥有5000朵美丽玫瑰的花园,也动摇不了他独爱这一朵的决心;狐狸爱他的小王子,因为他“驯养”了他,彼此之间有了爱的联系,于是他的脚步声也变得亲切和安全……呵呵,我们不缺少美好的事物,也不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我们缺少的常常是“爱的联系”。上面有一位同学说得好,爱他,就想跟他“套近乎”拉关系,其实这就是一种爱的联系。
回到明星与FANS,在FANS的话题里,明星家乡绝对是个重头戏,俩FANS第一次聊天,关注的不是彼此来自什么地方,而是“他”的家乡;他们会把明星家乡当作旅游胜地,必欲一游而后快;考大学前,他们会把明星常去的城市以及周边城市作为重点考察对象。与之相适应,他们的衣食住行都有明星的影子,他们吃他爱吃的东西,住“他”住过的饭店,穿他喜欢的品牌,去他去过的地方,呵呵,这就真的比较“烧钱”咯。
呵呵,我要特别提到一点,就是影迷还有这样的表现:他们会关注角色!演员演的那个人,他的祖宗十八代,有什么糗事,有什么成果,他们统统要研究研究,我个人很赞赏这种八卦行为,呵呵。
3.百家姓对FANS来说有实际意义。呵呵,传统的百家姓琅琅上口,但很难说有什么实际意义,但是您见过有人看到一系列说“姓”书籍,拿起的第一本与自己的姓氏无关,却与“他”的姓氏有关的么?您见过有人追根究底想“他”那个姓的起源以及跟自己姓的关系么?这些看起来无聊,但在FANS,是有意义的。
4.FANS关注外界说法,但基本不相信媒体。FANS喜欢收集报刊报道,但有几个特点:只买有“他”的报刊;通常只关注图片,不关注文字;买是为了剪,不是为了看;整理成册的作用有二,要么自己留着HC,要么直接送给“他”,供他自恋,哈哈。
FANS关注外界说法,不用分析,如果没有这个特点,天涯将成为FANS的天下,事实上,天涯不是FANS的天下,因为他们担心在公共论坛说“偶像”会出现负面效应,从这个角度说,他们确实很在乎外界的看法;说FANS不相信媒体,是因为,难道娱记会比他更了解那个明星吗?不可能。即使真的比他了解,FANS也宁可相信自己。
5.FANS有超强的感应能力。他们能在前奏响起的时候就知道是不是“他”的歌;他们能在离报刊亭老远的时候就感觉到有没有写他的报刊;他们能在一大堆字中对他名字里的字有特殊感觉;他们能准确地认出他的笔迹和签名,并了解他的下笔习惯,这跟是否懂得鉴别技术无关;他们对跟“他”有关的数字特别敏感,并特别喜欢(移动和联通高层没粉丝,损失不小,如果把跟明星生日有关的号码设为高价号码,一定赚头不小,呃……我不厚道)……当然,这一切,只对“某人”有用,在很多情况下,FANS很迟钝,很迟钝。
呵呵,问一句,各位见过把婚期定在“偶像”生日那天的歌迷吗?我见过,并且极为佩服这位女歌迷的老公。
6.FANS有特殊的金钱观。有时候,经济规律急死英雄汉,但在FANS那里,经济规律真的不起作用:他们都有强迫症,如果能买得起演唱会门票,他们就一定要坐前三排,但是他们同时会选择吃最便宜的饭甚至不吃,住最便宜的店甚至不住;他们不嫌“偶像”的作品贵,相反会担心太便宜显得“偶像”掉价或碟片有质量问题。
当然,这一切都只对比较“奢侈”的FANS而言,确实比较贫困的FANS,一般不会哭闹着问父母要或者自力更生卖血之类去看“偶像”,而会采取可持续发展战略,下决心努力挣钱去看……呵呵,我说得有点理想化,但这却真真切切地存在着。
7.歌迷相信音乐疗伤。我觉得这一点很重要,歌手给了歌迷哪些坚持的力量?又是什么东西让歌迷相信“相信的力量”?
我要提到的是近年发生的两件殊途同归的事:两位歌迷生病了,昏迷了,后来,他们的“偶像”的歌声把他们叫醒了,一件事的当事人是一位马来西亚男歌手和他的男歌迷,另一件事的当事人是一位台湾男歌手和他的女歌迷。如果歌迷不是歌迷,就不会对特定人物的音乐作品有较好的感知能力,歌手们是把善事做在了救助行动之前,而歌迷没有放弃自己,所以创造了生命的奇迹。这些音乐救命的案例是由已经束手无策的医生在“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情况下促成的。这是音乐的力量,但我觉得,更是“偶像”的力量。
说这些好像有点玄乎,事实上,出门拿一个MP3是很多歌迷的习惯,对于晕车的歌迷来说,这一点非常重要。可能晕车的朋友有这个感觉,如果心情愉快,并且有人陪伴聊天,旅途就不会显得漫长,身体也不会难受,因为这样就转移了注意力,于是不太紧张和害怕,音乐同样能起到缓解紧张情绪的作用。如果身体不舒服,也可以弄些喜欢的音乐来听,若是连那个唱歌的人也喜欢就更好了,如果你喜欢一个歌手,那么他的声音会比莫扎特更有力量!
另一点,我不提也知道了,很多歌迷成为歌迷,是因为受了挫折,为了寻找慰藉,而去听歌,这也是一种“音乐疗伤”。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在这里,秀粉跟传统歌手的歌迷有所区别,先看见人爱上人跟先听见声音爱上声音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前者常常是行动派,后者常常是思想派,行动派听音乐的娱乐成分会多于疗伤成分。
8.FANS最讨厌盗版。对他们来说买到盗版意味着花钱买恶心,你说他们能不讨厌么?与这个想法相适应,出现了以下情况:他们只买“他”的正(原)版,买过之后,还会贪得无厌地想攒齐一张专辑的所有版本(并不是同一个版本买40张哦);他们不买别人的专辑,实在要买,也要买正版。
9.FANS关注跟“他”有关的一切人或企业、公司等。比如他的家人,他的朋友,他的那位,他的对手,他的老板,他的公司,他的助理,他的保镖,他的经纪人,他的宣传,他的弟子,他的老师,他的同学,他的FANS……
10.大家能看到的显性行为。如:有“他”的物品就买,有“他”的帖子就顶,有“他”的场合就去,看到“他”的车子就追……虽然这些长期暴露在大众眼底,而事实上,这不是主流,毕竟得有钱有闲有激情还得呆在一个娱乐业发达的大城市才能做这些事!所以这些不是常规行为,当然,也是“境界”的一种,只是无所谓境界的高低、好坏。
呵呵,对于大众能看到那些情况,我还要加几点解释:一、那种在拼盘或颁奖礼上见谁喊谁的人大多不是FANS,要么是职业粉丝,要么是看热闹的,要么是FANS遇见了劈腿对象或“偶像”的朋友,所以其实,真FANS通常很安静,不该出声的时候很少出声。二、FANS极为常人所诟病的,是他们习惯看完了“某人”就走。我觉得,如果FANS人数少,在拼盘上提前退场没什么好指责的,他们进的时候也不是按时进的,这是整个市场的问题,只要不太过分,大可不必只去苛责FANS。我上面也说了,FANS根本就不是演出的主要观众。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提出这些“表现”,不代表FANS尽皆如此,有一种,就不愧“FANS”称号了。说到这里,大家可能明白FANS为什么会对明星有“不抛弃,不放弃”的情感了,这种感觉实在很难割舍,下节我还要详细说,目前我要先总结一下我眼中的“FANS三境界”:
第一种境界:什么都没有,马上开始做。(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第二种境界:什么都有,什么都做。(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第三种境界:什么都不希罕,什么都懒得做。(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呵呵,大家闲常所见的铁杆多处于第二种境界,我要重点说说什么叫“什么都不希罕,什么都懒得做”。做FANS有了一定的积累,就不会再希罕什么签名,什么周边物品了;他们还是会收明星作品,并且都是最好最齐的,但是不一定听和看;他们会收集他的视频,但基本不看,有时候压根就不收集,总之很懒很无为;周边物品,如有“他”杂志,都送了小FANS;在明星演出的时候,他坚持买最好的票,坐最好的位置,坚持鄙视黄牛,需要他喊的时候,他会装一下蒜,作一下秀,不需要他喊的时候,他要喊就喊,不喊就静静地看,曲终人散,他可能去酒店徘徊一下,也可能就此一拍两散,各奔东西,看起来毫无牵挂,潇潇洒洒,事实上,心里多少有些落寞,但是更加开心。另外,去不去看演唱会,“偶像”往往不是他必去的砝码,反而是其他FANS兼朋友会让他下这个决心。
在第三种境界之外,也许还能衍生出第四种境界:天天想,天天看其实是一种束缚,所以处于“第四种境界”的人平时不会常听常看,但是始终关注,即使因为某些原因(比如中考、高考等不可抗因素,或心情不爽等可控因素)而丢了“他”几个月几年,什么都不关注,不打听,某天,忽然听到一首歌,看到一个片子,仍旧能找回原来的感觉!这种感情,本就如老酒,应历久弥香。
二十三、影迷与歌迷的差别
有同学专门提到我所写的FANS乃是歌迷,所以我特别提出这一节来说明。
其实我一直都把影迷包括在“FANS”之内,不过事实上,歌迷与影迷的表现确实大不一样,这里就分析一下。
首先要解释一下,啥叫歌迷,啥叫影迷,在我的词典里,粉丝自动默认为“人迷”,而不是歌或电影的粉丝。由是,则歌迷是那种喜欢某歌手,然后只要他出作品,无论满意与否统统买之(只是他们常常都处在完全满意的状态下),而歌手的市场化的主打常常招致他们私下的“批评”,个性化的非主打则常常受到欢迎,当然,在外界,他们仍会一致维护“偶像”。歌手不能自己出片,所以他们通常都了解那些幕后制作的故事和人物。
影迷也类似,常常看到有人一边发出一个人挽救了一部剧一个片的感叹,一边又老是叨叨希望某人以后要挑好剧本别接这种烂本了——这是典型的影迷逻辑。电影电视剧也必须依靠大家合作才能完成,于是影迷会有意无意地“劈腿”,他们会HC剧组里的其他人,但事实上他们只不过是爱屋及乌,有“偶像”在,才是他们烂片看了一部又一部,一边骂一边看的动力。还有一点,即使“偶像”演了一棵狗尾草,他们也绝对能看成一朵花儿。
呵呵,据我观察,做歌迷比做影迷“难”。演员有无数的角色无数的时间秀给影迷看和研究,如果影迷想看电视看碟,则随时可以看一大堆“偶像”的作品。即使要见活人,他们至少有个固定拍片的地点探班,而且“偶像”一呆好几个月,抓起来比较容易。不过他们也有苦处,就是除了首映和探班之类,想见到活人也难,怪不得很多演员都操起麦,准备在各种演出里给影迷露一小嗓,很多还干脆出起了专辑。
歌迷就比较惨,因为若歌手不多栖,则只有他参与各种晚会或开个唱时才有接触到的机会,其他时间甭想见到活人;歌手即使著作等身,所有作品加起来也就那么十几个小时,且常常三年五年都出不来一张,要出就出张精选辑,给你挠痒痒还不给你挠利索了;电视上更不利索了,放个MV还不放全了,放全了也超不过6分钟,想换个角色研究,得,您只能研究这半截MV;他老人家好容易愿意让你看看活人了,也常常不过几分钟,顶多两个多小时,要价100—2000不等,还不让你看清楚了——你说若是街上忽然见到“活的”并且“免费”,能不玩命地追吗?
台湾歌手的FANS更是难上加难,因为两岸尚未统一,三通都没实现,大陆歌迷去台湾极度困难,他们在台湾见到“偶像”的几率几乎为0,怎么办?结果就成这样了:见到就追,管他是去哪儿呢!
做歌迷比做影迷“难”,还表现在跟演员一起奋战在前线的是别的演员,而跟歌手一起奋战在前线的却是FANS,因为歌手是否成功关键在于演唱会和商演多不多,反响好不好(发多少片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获得这些演出机会),那必须需要歌迷的配合,所以,没钱还真不容易做歌迷。
有些明星不安分,搞多栖,对一般人来说可能是困扰,但对他的粉丝来说,基本上等于福利。不过现实情况要乐观一点,现在见明星还是比较方便的。
二十四、明星需要FANS做什么?
有一位同学提出,明知道不应该,却控制不住情绪,占用了“偶像”的下班时间,算不算戕害他的利益?
个人以为,只要不太过分,这是无害的,毕竟歌手跟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跟歌手跟歌迷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就如钱老先生的逻辑,你喜欢吃蛋,但鸡没有给你看看产蛋机器的义务。明星就是这样,电视电台里放放歌,《同一首歌》里串串场,您喜欢了,鼓掌了,买了一张,这事就完了。歌迷不一样,甭说歌手对歌迷会的成员有特定义务,任何歌迷都可以对歌手提出签名、合影等合理要求,歌手可以拒绝,但是一则不能让歌迷扫兴,二则传出去名声不好,所以他们常常选择有求必应。但是同志们,如今提出这些要求的人大多并不是FANS,FANS还缺那个签名么?手都不知道拉过多少回了,还希罕么?而且,粉丝见到别的明星都大大咧咧,打个招呼甚至调个戏都是手到擒来,却偏偏很“害怕”“偶像”,所以很难伸手去要什么,其实明星怕得罪的多是所谓“热情观众”,若他明知道你是FANS,他还备不住就给你黑脸看,因为他知道你不会骂他。这是FANS娇纵明星的结果,不过想想也挺可爱的。
呵呵,如果去提要求的确实是FANS,也还是可以的,因为你们之间虽然没有权责契约,但是你在付出金钱的同时付出了感情,他就应该在付出劳动的同时对感情有所回应,当然,这需要审时度势,若是他已经连唱三个小时,不送礼物不说,还去大肆布置家庭作业,未免也太不厚道啦!
不过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就是有FANS在PK的私下场合,比如说一堆FANS在酒店等一堆明星,这个时候,跟明星要求什么,他一般都会答应哦。
呵呵,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一点,在非工作场合,明星需要FANS的宽容与谅解。
第二点,在工作场合,性格安静、内向的明星也需要掌声与欢呼,即使这些声音完全属于噪音,甚至震得他头昏脑涨,因为这就是明星的工作状态,何况,很多活动都是免费的,就是想让FANS捧个人场,所以,能出声的时候尽量出声,要主动“配合演戏”,才不枉去看他一回。
第三点,明星在乎销量,需要FANS的正面配合。所以,理智地购买和欣赏他的作品,并适当从事正面活动,如参与公益,能给明星加分,当然,不做也无所谓,因为他们最需要的还是赞赏与认同。
二十五、明星究竟是FANS眼里的什么人?
说过了FANS的义务,该说说FANS为什么莫名其妙多了这么多义务了。
一、先说说FANS为什么怕“偶像”。有个词叫因爱生畏,专门用来形容“妻管严”,我们都知道,怕老婆的男人一般都有出息,因为爱老婆,所以宽容她甚至纵容她,在乎她的想法,知道她的感受,跟着她,保护她,敬畏她,但该男人并不是吃软饭的,这种“怕”并没有掺杂个人利益的因素,因此值得肯定。FANS也是这样的,因为不管他们小心翼翼还是大大咧咧,没有明星会对他们说:你别喜欢我,我不要你喜欢,所以FANS不需要怕,却偏偏就怕了,正是因为爱到极致,所以生出了多疑,生怕自己做得令对方不满意。还有一点,如果“偶像”是异性,FANS经常会有意无意地吃醋,这显然是爱情的表现。
换言之,FANS把明星视为爱人,因此由爱生畏。
二、FANS里头有俩词,一个是亲妈,一个是后妈,这里我不多解释,只想说,亲妈后妈都是妈,总归是长辈,因为FANS知疼着热,喜欢嘘寒问暖,所以有罗嗦妈妈的嫌疑,而另一方面,明星都是孩子,也需要这样的呵护,先别吐,待我解释为什么明星长不大。不说什么“艺术使人年轻”的堂皇话,试想,如果有人操心你的吃饭睡觉,有人教你如何唱歌演戏,有人管你怎么说话,有人替你穿衣打扮,有人帮你打理投资,有人对你车接机送……总之一切都有人替你搞定,看你还长不长得大?在这种情况下,明星如果还有自我,必然活得很文学,“来自生活、高于生活”,那就跟孩子的世界差不多了。所以FANS给明星送礼物,常常不是公仔就是糖果,那可不是因为FANS幼稚或者卖不起贵重礼物,这些哥儿啊姐儿的就好这口儿。不仅FANS如此,明星助理也是把明星当孩子哄的。这么说来,FANS有做妈的条件,我前文提到,FANS之爱是早到的母爱,呵呵,其实女孩子的母性是天生的,这就跟明星的孩子气一样,都跟年龄无关。而必须申明的一点,明星以长辈自居,常常是由明星“有缺点”引起的。孩子怎么做都不对,怎么做都不让自己放心,才会有母亲越俎代庖,之于FANS,也是如此。
换言之,FANS把明星视为孩子,因此由爱生“恨”,恨铁不成钢。
至于明星是如何激发出FANS天性的,我觉得是靠“两装”:
装嫩(装可爱):明星在FANS面前总是显得很小,装得楚楚可怜,在自然界,小而美的幼体能得到母体的持续疼爱,父母对于子女是如此,FANS对于明星也不例外。当然,这种“装”必须看场合,在外人面前装可爱往往只能引发负面效应,所以装嫩需要智慧,需要适可而止。
装蒜(装可怜):这通常是明星想在FANS面前“推卸责任”的一种应对方式,其实是由装嫩衍生出来的,因为“孩子是没有错的”。这就是明星食言、忘词、走调、犯错误之后FANS会又爱又恨,爱恨交加,结果更爱的原因。也就是某位同学所说的,没有恨过,就不是FANS。
必须强调一点,明星在FANS面前虽不可能充分坦白,但绝对不能装13,因为那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装法,落了下品,会引发负面效应。
三、明星有缺点,自然也有常人没有的致命优点,不然从何吸引那么多本来安静正常的人,让他们变得“疯狂”呢?单由字面看,“偶像”有榜样之意,“偶像”的力量非常像老师或父亲(呵呵,这也包括女“偶像”,知道为什么武侠小说里女人也可以做先生做师父了吧。),很多人会在“偶像”擅长的部分向他看齐,并以“偶像”的弱项提醒自己不要如此,很多时候,这些仅止于理想,但这不代表“偶像”的正面作用不大。进一步说,喜欢明星的人,很难接受“戏子”之类的蔑称,更无法把对方视为狎弄的对象,而以尊敬为先,疼爱次之。
换言之,FANS把明星视为老师或父亲,因此由爱生敬。
四、某位同学提到有“FANS”爱装13,事实上,那不能算FANS。FANS既然对明星有情,势必也会有义,那就是无论他红与不红,老还是小,帅还是抱歉,都“不抛弃”。这包括:为他的成功喜悦,就好像成功的人是自己;认同他的生活态度,如同认同自己;陪他渡过难关,如同陪伴自己;只要他有需要,便赴约如赴义。所以有FANS说:为朋友两肋插刀,为某人插朋友两刀。
换言之,FANS把明星视为兄弟姐妹或好朋友,因此由爱生义。
五、且慢,我把FANS对明星的感情说得这么CJ,肯定让人生疑,所以我要强调一下,以上的几种FANS心中的明星角色,其实本于第二十一节所说,皆因FANS把明星当作自己。把自己想实现而无法实现的梦想寄托在一个人身上,是人类常见的做法,FANS则选择了让“偶像”去做自己的替身。
换言之,FANS把明星视为自己,因此由爱生信,因为爱人,于是自爱。
二十六、第四种爱
呵呵,解释了这么多,可以看出FANS之爱实际上是交织着亲情、爱情、友情,并结合了自爱的一种复合情感,它有时候会大变形,即某天FANS会觉得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偶像”,某天又觉得自己居然喜欢个破孩子,太可笑,某天又发现此人实在值得敬畏,不可亵玩……这就是FANS始终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个什么角色的原因,但我要提醒几句:这种复杂的“第四种情感”无法转化成爱情,因为爱情是平等的,而这感情是以不平等为基础的,除非你想单恋;它跟亲情比较类似,但血缘足以否认一切;它最像友情,所以,喜欢,就坚持支持你的朋友,不喜欢了,就放开,挥一挥衣袖,带走的是美好的曾经。
事实上,明星也把FANS,特别是很熟的那些看作朋友,有空就陪他们玩儿,而不像公开场合那样壁垒分明。明星与FANS私底下的状态近乎本真,因此不愿被媒体或外人打扰,这个世界就像花果山,花果山里的岁月,“享乐天真,何期有三五百载”,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明星与FANS心理上的“长大”总是不及生理上的“长大”来得迅猛,所以他们都“装嫩”,所以他们守着自己的桃花源却互相告诫“此间乐,不足为外人道也”。
因此,外界,其实窥不见什么真切的东西,他们见到的“事实”,早已“变形”了。
呵呵,3万字,痛快淋漓,言尽于此,请感兴趣、爱思考的同学们继续思索,继续提问,有需要的话,我会针对问题来写,不再收入正文哦。
后记:
明星、粉丝、娱记这三种人因为矛盾和利益而纠结到了一起,注定要“缠缠绵绵(或别别扭扭)绕天涯”,其实世上没有永恒的利益,也没有永恒的矛盾,每个粉丝都希望娱记夸自己的“偶像”多一点,每个明星都希望自己的粉丝和正面报道多一点,每个娱记都会本能地对自己喜欢的或者喜欢自己的明星好一点,反之也一样,其实如果娱记能多说真话,明星能本真一点,粉丝能开放一点,即使表现出来的不都是美好,也很不错了。
最后,谢谢关注本帖的同学们,至少到现在为止,帖子还是很和谐,没有吵架,且不断有新鲜有理的观点出现,让我从1万7不一路写到了3万,呵呵,各位也好像已经进入了良性讨论的“境界”,很难得,请保持哦!
认真看一下哟。 这原来是本书?难怪这么长……
谁是粉丝谁是花痴谁是追星族?真是精辟!辟腿的出墙的,真是很容易看出来呢。冷不丁就有个大粽子出现。
反正我们绝非花痴或追星族,那么是粉丝么?
嗯,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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