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加 发表于 2007-10-4 15:06

散了,忘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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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相加 于 2007-10-9 22:14 编辑 ]

一笑倾城 发表于 2007-10-4 15:09

你也没必要把我刚回复的话复制上去.....
没必要把我们当傻子,哪些是你写的,每个人都清楚
如果你真的这么认为,我想我也没话可说......
如果真正的喜欢他,你又怎么会为了那么一点点的事情而怀疑自己是否喜欢他呢?
你连一点点对自己的信心都没有...

ymjmgg 发表于 2007-10-4 15:11

我该说什莫

最后的疯狂 发表于 2007-10-4 15:18

我也不用过多的解释了,因为我有这种想法就不是真正喜欢老大!!!
为何把我的话也用上,如果你认为有什么不对可以说出来OK?

絮の翼 发表于 2007-10-4 15:24

宝贝,其实在快乐店的每一个人都是爱老大喜欢老大的..
如果你认为你并不是真正喜欢老大的人...
就如你所说的......
没有人强迫你离开
也没有会把刀拿到我的脖子上逼自己喜欢老大...
所以...
这是你自己的选择...
没有任何人的参与...

生死随炅 发表于 2007-10-4 15:37

宝贝只要我们在快乐店里得到快乐就好啊!
十个小时不算多啊!~
宝贝加油!
只要你努力很轻松的哦!~

ly8863 发表于 2007-10-4 15:54

美丽栀子花 发表于 2007-10-4 15:57

什么?!只有荣誉会员才可以浏览???!老大也不可能允许这样吧???好可怜啊
宝贝有这种想法 就只是为了炅言炅语的规定???劝你不要这样啦
谁也没有权利剥夺我们喜欢他啊!!

°Joy. 发表于 2007-10-4 16:00

突然想起 七夜雪 里的一句话
   
    原来,即便是生命里最深切的感情,也终究抵不过时间.

最近看到很多宝贝对10个小时这个规定不满,有必要吗?这样很难吗?
10个小时--------不算久,但对于一颗心而言,却那般重要.
如果真的喜欢何老师,绝对不会在乎这点.

[ 本帖最后由 °Joy. 于 2007-10-4 16:02 编辑 ]

立夏冬至 发表于 2007-10-4 16:01

有什么可争论的
好无聊
论坛规矩而已
既然你想享受看帖子的权利,自然也要相应地付出义务,为论坛做一点贡献

[ 本帖最后由 立夏冬至 于 2007-10-4 16: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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