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299
发表于 2014-3-6 00:31
本帖最后由 百合299 于 2014-3-6 00:40 编辑
无欲无争,如果世人都能做到,那么就会少了很多是非,关键,就是做不到。。。只愿为了他,能够尽量的和谐。。。
唯爱炅529
发表于 2014-3-6 00:48
这篇帖在这个时候,真的特别,恰到好处。真的需要“不能近身的疼爱,最好是尊重”既然都喜欢了,并且做了这么多年,突然这样特别像是邀功。不舒服。喜欢,就说明是自愿的,不然就是有目的的了。
爱玩的小狸猫
发表于 2014-3-6 09:10
粉丝之于偶像,是最好的观众和支持者,但是也都该明白,我们在他的生活中,就算他如何如何看重我们,也都是遥远的。所有以“爱”他的名义自发做的事情,那都是心甘情愿,也唯有心甘情愿,才能叫“爱”。如果这一切,都出于某种目的,就不要打着“爱”的名义。
家人难免会有分歧和争吵,不知道为什么选择了微博这个开放式的平台。如果真的是想让他知道,我只能“呵呵”。
我是个旁观者,我没有资格评论是非,但是做这一切之前,我只是觉得不要以爱的名义去为难他。
张海礁爱炅炅
发表于 2014-3-6 13:08
家乐姐的文字,真的有暖人内心的作用,幸好快乐店还在,他还在,一切都还好。
不知道自己在忙什么,反正忙到不可开交。这周周六去卖场培训,周日进行最后的人员定夺。这一切都在为4月的店庆准备着,抱抱亲爱的小爷,虽未见过面,依旧无比爱着你。么么哒。
家乐
发表于 2014-3-6 13:11
唯爱炅529 发表于 2014-3-6 00:48
这篇帖在这个时候,真的特别,恰到好处。真的需要“不能近身的疼爱,最好是尊重”既然都喜欢了,并且做了这 ...
我知道,很多人做了很多事。知道的或许不具体,但真的知道一直有人在做,为他,也为我们!是感谢的,他们不说,也会存在心里。对我而言,选择去做就是因为喜欢,喜欢就是值得。至于价值,能多多体现最好,不能也没关系!我做了,收获的满足和快乐总会和付出的辛苦形成比例,不一定是正比,确只属于自己,谁也拿不走!
快乐之约
发表于 2014-3-6 14:17
做与不做是他们的选择,若不是真心,不如不做!但是尊重,是那些付出的人,最基本的底线要求!
家乐
发表于 2014-3-6 19:49
爱玩的小狸猫 发表于 2014-3-6 09:10
粉丝之于偶像,是最好的观众和支持者,但是也都该明白,我们在他的生活中,就算他如何如何看重我们,也都是 ...
多好的一句“不要以爱的名义去为难他”...
炅love恋
发表于 2014-3-7 08:29
崩溃疗法确实管用。选择去做,便无怨无悔。爱他,有爱的地方就是家。
炅love恋
发表于 2014-3-7 08:29
本帖最后由 炅love恋 于 2014-3-7 08:32 编辑
爪机抽风- -连发两遍。
梦随炅飞扬
发表于 2014-3-10 17:28
静静喜欢,默默支持。我是个并没有为他做过疯狂的事的“家人”,甚至这么多年都没见过他。有时候觉得自己挺不合格的,我能给他的除了默默支持,安静守候之外并不能带给他任何东西,反而从他那里获取良多。一切都那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