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满妹
发表于 2006-12-4 23:49
天啦!救命!
不是因为照片,闪人!!!!!^^^^^^
job-apple
发表于 2006-12-5 11:25
啥也甭说了
小琛琛
发表于 2006-12-5 17:58
哥爸叔爷,吓吓我们也就行了,别把店里的都吓跑了
我都看了你照片了,给我眼睛点好处费吧!
游夜
发表于 2006-12-5 22:12
呵呵,你是好久没来了哦
风雨
发表于 2006-12-6 19:09
原帖由 何炅代言人 于 2006-12-4 22:16 发表
你要我命吧,因为不用一周的时间,这样更快!
如果你愿意写封遗书。
然后把你的工资啊,手机啊,电脑之类的都给我的话。。
可以考虑。而且还是个很不错很有建设性的建议呀!!
何炅代言人
发表于 2006-12-7 19:48
你不想活了吧,风雨!!!!!!!!!!!!!!
梦幻水晶
发表于 2006-12-7 19:54
真的很像潘帅哦。
w炅s儿s
发表于 2006-12-8 11:10
有点啊
ǒ是果皮
发表于 2006-12-8 16:13
ǒ是果皮
发表于 2006-12-8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