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啦!救命!
不是因为照片,闪人!!!!!^^^^^^
啥也甭说了
哥爸叔爷,吓吓我们也就行了,别把店里的都吓跑了
我都看了你照片了,给我眼睛点好处费吧!
呵呵,你是好久没来了哦
原帖由 何炅代言人 于 2006-12-4 22:16 发表
你要我命吧,因为不用一周的时间,这样更快!
如果你愿意写封遗书。
然后把你的工资啊,手机啊,电脑之类的都给我的话。。
可以考虑。而且还是个很不错很有建设性的建议呀!!
你不想活了吧,风雨!!!!!!!!!!!!!!
真的很像潘帅哦。
有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