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 发表于 2010-5-29 14:01

ET布丁 发表于 2010-5-29 14:01

本帖最后由 ET布丁 于 2010-5-29 14:0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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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原因之四不错。
看来你还是认识到了自己的本质的。
兹事体大,但看卿悔过之心甚诚,姑且留群查看啊。。。

上面那排字,你可以当做是我占位儿的字儿。

ET樱桃 发表于 2010-5-29 14:06

不够深刻。
吞剑的次数太少。要加倍!!!
但见诚意十足。好吧。原谅你了。

ET伊利 发表于 2010-5-29 14:11

居然犯这么严重的错误。以死谢罪吧~

ET鱼摆摆 发表于 2010-5-29 14:12

好吧~~看在ET的份上偶也原谅你了

不过我现在喜欢上了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挺好玩的

还有陈总?谁是陈总?真不不靠谱

ET橙子 发表于 2010-5-29 14:39

易安凉 发表于 2010-5-29 15:05

ET布丁 发表于 2010-5-29 15:08

我很诚实的说,我没看懂。
易安凉 发表于 2010-5-29 15:05 http://www.hejion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O(∩_∩)O~ 真的是个诚实的娃娃呐~~
没事儿,就是一个抽风帖。

ET板栗 发表于 2010-5-29 16:48

ET小虾米 发表于 2010-5-2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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