炅炅万岁!
发表于 2010-5-21 22:34
呃…宝,那啥,交流店发帖不得少于一百个字,而且看你开了好多帖哦,把这些帖合成一个帖不是更好吗?你说呢?^_^请宝贝自觉遵守交流店版规,一是使交流店更"专业"更有内涵,二是减少版主工作量,那些老妖也不容易…
hj爱你=爱自己
发表于 2010-5-21 23:05
早都中啦、而不是现在才中、、、、、、
边边娇儿
发表于 2010-5-22 00:05
炅炅守互你
发表于 2010-5-22 06:08
艾翼
发表于 2010-5-22 06:35
给我解药我也不要……
PS:宝贝,交流店的帖子最好不要少于一百字,这贴还是发在水吧比较合适。
版规咱要遵守的。
炅炅宝
发表于 2010-5-22 07:19
珊珊al
发表于 2010-5-22 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