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追随
发表于 2010-3-31 20:31
哈哈,里面已经有我的犯罪证据了。
浓浓
发表于 2010-3-31 20:59
其实真的想亲手在本本上写下自己的话,可是看来是没有机会了,所以借这个来对老大说一说心里话,其实想说的太多了,所以就汇成一句话何老师谢谢你给了我快乐!
刘潇浓
就叫我丫头
发表于 2010-3-31 22:40
回复就叫我丫头
个人觉得。您不算外地噻
实在有限可以自己写一张单贴上去。。
做个幸福的人 发表于 2010-3-31 20:03 http://www.hejion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话说,我也“算”重要饭人,所以,我滴问题解决类~~
抱抱来~~
wudi
发表于 2010-4-1 09:01
最后一站勒,小本子真不容易
ET果冻
发表于 2010-4-1 09:26
原来你们这一站还没有走
啥时候长春成最后一站了
好吧,幸好还有最后一站
而且还有一朵花在
所以我突然觉得我是不是应该写点啥呢
但是偶一看,你又说最好限制在200字
于是我崩溃了
太少了吧
200字
好拉好拉,八字真经也不错拉
就叫我丫头
发表于 2010-4-1 09:47
要是四月能去看乐八点就好啦……唉……
ET纯净水
发表于 2010-4-1 18:42
原来你们这一站还没有走
啥时候长春成最后一站了
好吧,幸好还有最后一站
而且还有一朵花在
所 ...
ET果冻 发表于 2010-4-1 09:26 http://www.hejion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可以发挥你唐僧的本性,多写点,我把我的部分让给你啦。。反正我也写不出来啥
ET樱桃
发表于 2010-4-1 18:43
LS的ET注意不要暴露身份...
风宝宝
发表于 2010-4-2 12:45
小米爱炅
发表于 2010-4-3 20:39
还可以代写不???好可惜哦~~~
哭会去……5555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