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雅轩
发表于 2009-6-11 10:56
你搞错了吧!
统计的话是像你说的那样!
但是事实是我却是一张也没有啊
同在一个论坛喜欢同一个人 不容易啊!
有有同学你说对吧~
有有
发表于 2009-6-11 14:35
没错,你说的很对,看来你该去统计局啊,要不就是你从成立个统计局2????
静雅轩
发表于 2009-6-11 17:25
好!统计局2成立!
统计局2宣布:把有有手中所有照片都给静雅轩
然后重新统计
№§嗳
发表于 2009-6-11 17:39
这!
汗!
shushuclx
发表于 2009-6-11 19:20
额。。。。
我之前还有蛮多的,但是,后来不知道让人收哪里去了。。。。
那个汗哪。。。
6556951
发表于 2009-6-11 20:03
要注意保管~~
6556951
发表于 2009-6-11 20:06
下次要是再送,就通知一声。我要~
爱的天【凌凌】 发表于 2009-6-9 09:37 PM http://www.hejion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我就剩一张了,既然如此那就谁送我沈凌我就把照片给谁把
爱的天【凌凌】
发表于 2009-6-11 21:20
我就剩一张了,既然如此那就谁送我沈凌我就把照片给谁把
6556951 发表于 2009-6-11 20:06 http://www.hejion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那就找沈凌直接要吧
有有
发表于 2009-6-11 22:34
73# 静雅轩
统计局只管统计,不搞分配!
a413343806
发表于 2009-6-12 07:46
羡慕有电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