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海鸥 发表于 2009-2-22 18:45

一纸“状书”告何炅

本帖最后由 广州的海鸥 于 2009-2-22 22:12 编辑

被告人:多才多艺的何炅

原告:快乐店宝贝(应宝贝们的要求,把它改了 )

被告人罪状;

1;被告人何炅令广州的海鸥于周六北京时间19:30蹲守在电视机前 ;


2:被告人何炅主演的《正德皇帝》,《别爱我》 《让爱自由》令原告于上课时仍魂牵剧情



被告人虽罪状累累,但念在并非故意,且理由充分。本法院宣布被告人何炅要多注意身
体,天天要睡好觉,裁判之日起执行

最好的幸福? 发表于 2009-2-22 18:47

呵呵

老大注意身体健康

多多保重哈

仙子 发表于 2009-2-22 18:48

你太有才了,真让人佩服。看来你很有内涵

小猪=乖乖 发表于 2009-2-22 18:49

原告应该改成快乐店所有宝贝...嘻嘻

hely57 发表于 2009-2-22 18:55

原告应该改成快乐店所有宝贝...嘻嘻
小猪=乖乖 发表于 2009-2-22 18:49 http://www.hejiong.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哈哈,楼主太有才了

一衣带水 发表于 2009-2-22 19:23

真是个可爱的宝贝

ぺ灬cc果冻ル 发表于 2009-2-22 19:35

原告应该改成快乐店所有宝贝
老大注意身体健康

唯炅 发表于 2009-2-22 19:40

好有才,改成快乐店的所有宝贝就更好啦!

炅迷锫崽 发表于 2009-2-22 19:48

宝 贝      
太 有 才
搞 笑 吖
o(∩_∩)o...哈哈

辰炅依然在一起 发表于 2009-2-22 19:58

原来你们都那么的爱老大啊,老大有你们真的很幸福啊。让我们一起来爱他吧,加油啊快乐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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