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太阳的冰 发表于 2009-2-7 14:35

信 死了都要唱

转自搜狐博客除了我们老大我还喜欢一个人:信 而且他和老大都是金牛座的奥    信:男人没故事不行http://1831.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9/2/5/16/22/11fef4941f1g215.jpg
   大家都叫他信,他曾经有一个信乐团。他和五月天阿信两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老爸都曾经是道上的江湖人物。信在30岁那年出了唱片,有点小红,随后就是乐队解散纠纷,自己单飞,推出两张新专辑,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于是,这个又高又帅,嗓子又妖娆的曾经的浪子开始走入主流。这一切对他来讲不是妥协,而是去做他以前没做的事情而已。信的经历再一次证明:男人,没有故事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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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北京一夜
    One night in北京,我留下许多情,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One night in北京,我留下许多情,不敢再午夜问路,怕走到百花的深处。
    只要是信的粉丝都知道这个男人的成长其实就是好色一代男的成长,他的人生每步路都有女人在旁边推波助澜。最开始的,当然是老妈啦。信的老妈很彪悍,年轻时是豪放女,看上信的黑社会老爸,生下信。从信小时候,信妈妈就相当认同信的音乐天分,不然后来也不会把他扔到华冈艺校去指望他走正路了。其实信十几岁就唱歌,20岁就在pub驻唱,人长得又高又帅,嗓子又好,稍微一点机会完全就是少年成名了。可是信就是一直等不到这个机会,除了唱歌,厨师、快递、火锅店老板种种行业都做过了,一样都不成。按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只有张嘴唱歌不会失败,其他都不行!”倒霉到他自己都要放弃了,只有他老妈彪悍地相信他一定行,告诉他不要去做别的,继续唱歌就好。还历数他的童年往事:“小时候,妈妈就带你去唱歌,后来送你读华冈艺校,就是相信你最擅长唱歌了!”
    等阿信到了30岁,还是一张唱片都不出,亲戚朋友都讥笑妈妈,叫她别做梦了,信妈妈还是用女人最准的直觉说“你们等着瞧!” 现在想想信妈妈真不容易,就那么个儿子,偏偏是个浪子,吃喝赌又不务正业,未婚生女最后还得自己替他养,所以当有一天信和妈妈说:“我不喝酒了,我搬回来,和女儿小丸子,我们全家人住在一起好不好?”,信妈妈当时在电话里就哭了,一个劲地说:“老天保佑,浪子回头。”由此可见,母亲在男人音乐路上的重要作用,不然周杰伦也不会一遍遍地歌颂他伟大的妈妈叶惠美女士了。
    信说这个世界上的女人,除了妈妈就是女儿小丸子对自己最重要。这个小娃,信开始是死活不承认的,和孩子妈两人都一心要进演艺圈,自然不能承认未婚有女,老妈决定养。每次带孩子去看阿信签唱会都要在人群中偷偷摸摸地打招呼。如今,孩子终于名正言顺,他可以一遍遍地晒他的单亲爸爸经,比如觉得自己女儿越长越像自己,长大一定是正妹,现在就开始担心女儿嫁人自己该怎么办了。为了讨好她天天带她去逛711便利店,她不喜欢芭比娃娃只爱711公仔,这点很像她老爸。小丸子最爱说的一句话是:“爸比又在鬼吼鬼叫了!”。女儿5岁时,他还特地和她合唱一首歌作为5岁的声音纪念。他开演唱会,女儿一定会去,但是要不要上台就由她自己决定。为了女儿拥有唯一的父爱,他不再打算结婚生育,交女朋友也是要女儿满意才行。
    至于他曾经的那些花,除了女儿的母亲;他称作“仙姑”改变他人生态度的前女友;以及闹出袭击事件的关芝琳美女姐姐,其他基本已经凋落在风中了。 一个帅的浪子,自然会留下许多的情,但是当男人真的有了值得爱的人,自然会成熟,明白女人对男人的真正意义。现在信的女粉丝几乎忘记了这个在台上让她们尖叫的单亲爸爸曾经很“怂”,遇到不爽就想躲。在她们眼里这个男人是浪子回头金不换。曾经有个朋友说:“看他演唱会的时候,突然想起这个男人的真名,而且衬着他特有的嘶吼,那名字叫起来竟然格外铿锵有力:苏见信!这是一个很想叫很大声的名字,就好象一个少女对那个离她而去少年的背影,大喊他名字的感觉。要用尽一生的力气去叫,让他一辈子都不能忘记那个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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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海阔天空
    我曾怀疑我,走在沙漠中,从不结果,无论种什么梦,才张开翅膀,风却变成沉默……走出沮丧才看见新宇宙,海阔天空在勇敢以后, 要拿执着,将命运的锁打破……日落是沉潜,日出是成熟,只要是光一定会灿烂的……
    很多人会惧怕年龄的增加,因为会有皱纹和松懈的皮肤。但是岁月也带给我们最好的礼物,那就是成长。有人说男人的成长是缓慢的,他们甚至一生都是个小孩。信的成长的确是漫长的,20年的岁月唱遍台湾所有的pub,认识无数狐朋狗友,红颜知己,也锻炼出金钢不坏的好嗓子。他曾彻夜地喝酒,赌博,不同的女人在身边旋转,那是让很多男人羡慕却不敢尝试的浪子生活。因为浪子,有时意味着危险和一事无成。信差一点就蹉跎了自己的才华,当他有了一只乐队,当他有了女儿,他突然明白了一种叫做责任的东西。天下没有比责任更能催化一个人成长的好东西。
    为了维护这支乐队,他们可以在成员生病时,轮流上演“许三观卖血记”来给他治病,信也可以在成员要离队时,走一个就拉回一个。第一张发片成功,大家都得了大头症,以为自己了不起,也开始彼此看不顺眼,有次吵架他还摔过队友的手机,大家甚至都有不想干的想法。后来为了表明反省过后的决心,信当众拿酒瓶砸头,他说:“当时我的脸全流满了血,但这次后坚信要继续下去,这是最佳的乐团必经之路。”那时,他一心要做好这个乐团,他可以在每次录影后回来重放检查自己说话是否得体,这在以前他是不屑做的。他不爱拍照,不爱上综艺节目,但是为了乐队除了不卖身,他都可以做。因为这个乐队,是他人生奋起最后的希望。“我承认,我以前的个性是会躲会缩的,不爽就走人。可是我爸妈都年纪大了,也没有工作,我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如果我挂了,家庭没了,乐团散了,什么都没了,怎么能再醉生梦死下去。所以现在我会想,如果化妆拍照,可以让更多的人认识信乐团,我为什么不做?我现在除了不能全裸外,化妆拍照上综艺节目,我全做了。我现在把乐团当做事业在经营,而不是只是玩音乐而已。”
    有人觉得信现在的单飞对当时的乐团岁月是一种讽刺,想来其实也没什么,无非和久必分,人各有志。信要的是人生奋起,要的是可以尝试不同人生,他不是纠结一颗树的人。他当然也想和大家一起投入新开始,但是唱片公司只签他一个人,比起对队友的责任,父母和女儿的责任貌似更为重要。懂得取舍,也是成熟男人的品质。少年时的摇滚是愤怒,不屑一切主流,等人成长,摇滚把愤怒掩藏,替代为坚持。表象的特立独行已经不再重要,这个时候演绎的是退一步海阔天空的从容。
    如今的信完全敞开怀抱,学英语、拍电影、上综艺节目,没有禁忌,没有不屑,把愤怒转化为对不同人生的尝试。这有什么不好呢?采访时,信说:“觉得人是需要成长的,人要成长一定要做一些自己本来讨厌的事情,你本来讨厌做这个事情,你要试着去做它,并不要求你喜欢它,但是去做做看,搞不好会有不同的感觉。”的确,他那么又懒又散漫的一个男人,现在可以上通告不迟到,按经纪人说的健身,喝咖啡防水肿。他是那么爱玩爱交际的男人,现在不用手机,不交际,只是在家下厨做饭做24孝老爸和儿子,人总要在不同年龄做自己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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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死了都要爱
    把每天当成是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不理会别人看好会看坏,只要你勇敢跟我来……许多奇迹我们相信才会存在,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信用几十年的岁月去证明了一件事:音乐是他唯一擅长的东西。信从高中开始就和当琴师的堂哥,四处流浪唱歌,全部都是现场,那把让男人又羡慕又嫉恨的钢嗓就是那段岁月练就的。当时他光是中文歌就会唱1000多首,还不包括英文老歌。那段流浪歌手的岁月是一种磨练,但他却不想再回到那里,迷失的时光有一次就好。
    他对音乐的感情,其实就和恋爱一样。小时候总是要求很多,到现在就变得很朴素,音乐不管是摇滚还是其它只要简单,动人就可以。不是说贫穷,颓废就是玩摇滚,信理解的摇滚是一种坚持的精神。他用了一个很像周星驰《喜剧之王》台词的说法:“在菜市场卖肉的抚养他的小孩,那也是一种摇滚精神;卖鱼的为了他的生活在那边卖鱼,一样有摇滚精神,反而一天到晚在台上做一些不负责任的演出,然后说自己怎么样,那样的人才瞎!”
    他现在写歌还是很慢,但都是他最真实的感受;他唱歌依然是玩了命地唱,那是他所有人生的嘶喊;他想扩充自己写歌的视野,所以努力学英语想去国外看看。 37岁的男人有成熟的责任感,一样有小孩子的好奇心。那些真正特立独行的人,走到后来都变得低调普通得像路人一样,因为所有的锋芒都内敛在心里,外表不再伤人尖锐,不仅对他人无害,也可以让自己把和流言战斗的时间节省下来去面对内心真正的执着。这个道理,一定是有故事的男人才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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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装L’OFFICIEL HOMMES》与信的对话
《时装L’OFFICIEL HOMMES》:你是5月14日金牛座男人,能介绍一下你身上金牛座男人的特征吗?
A:星座只是一个参考值,我是属猪的金牛座,贪吃又超级的懒。每天都要“杀手”经纪人叫早、健身、嘱咐各种事宜才能勤快一点点。但我又是一个自控能力很好的人,金牛座的责任感和安稳的个性在我身上也有体现,我在感情方面比较求稳,经常变化的感情让人感觉累。但在音乐风格方面我是求变,我的每一张专辑都在追求不同的音乐风格。
《时装L’OFFICIEL HOMMES》:通往成功的路你走了多长?
A:音乐这条路我走了十几年,我不想回顾过往的心路历程,我觉得没必要总是回忆过去,把过去当作历练,无论有多苦,我都会很乐观,这条路我是一步步走过来的,我的目标就是要让真正的摇滚音乐流行起来

《时装L’OFFICIEL HOMMES》:你女儿会唱你的歌吗?
信:她很像我,一样也喜欢唱歌,但从来不唱我的歌。

Nora11 发表于 2009-2-7 15:19

我顶一个吧,喜欢他的几首歌

ぷ祢de寳唄 发表于 2009-2-7 19:00

信的歌都好高
真的好佩服他呢
~~~~~~

lele2010 发表于 2009-2-9 13:46

还挺喜欢阿信的

快乐炅123 发表于 2009-2-9 20:20

支持!这种人生经历很让人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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